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类别: | 财政资金 | 索引号: | QZ00117-0700-2018-00011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2-08 | 备注/文号: |
2018年度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实施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城市供水节水、供气、园林绿化、部分风景名胜区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拟定行业管理办法与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目标计划、专业规划与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同时,依法行使对市政公用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容环卫等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并指导我市各县(市、区)对管辖行业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市政公用系统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财政核拨 |
29 |
25 |
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 |
财政核拨 |
23 |
20 |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179 |
160 |
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
差额拨款 |
128 |
114 |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财政核拨 |
189 |
180 |
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76 |
71 |
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
财政核拨 |
32 |
30 |
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85 |
78 |
泉州市城市燃气管理站 |
财政核拨 |
14 |
11 |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9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聚力跨越、阔步转型、攻坚补短”工作基调,全面落实民生补短板、“XIN”行动、城市“双修”、绿化提升、创城创卫等工作部署,大胆实践,锐意创新,稳中求进,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促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持续优化市政民生服务,更好地推动“五个泉州”建设,让市民更加有感、享受美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品质创特色,凸显城市绿化景观风貌;
(二)落实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三)破解民生热难点,深入开展城市“XIN”行动;
(四)补短板惠民生,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五)立足长效机制,推动市政行业精细化管理;
(六)强化标杆意识,推进党的伟大事业向纵深发展。
四、2018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为61337.77万元,比上年增加722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管理提升等部门专项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362.5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5905.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337.77万元,比上年增加7221.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8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6.36万元,公用支出1586.27万元,项目支出5160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362.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38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管理提升等部门专项资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1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高龄补贴。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858.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科目)135.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28.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367.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出。
(六)水体(项级科目)3031万元。主要用于污泥处置专项经费支出以及排水管理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级科目)300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及垃圾焚烧处理专项经费。
(七)行政运行(项级科目)417.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科目)47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2231.93万元。主要用于市公用局、考评中心、燃气管理站、总工程师办公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十)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级科目)19374.9万元。主要用于市公用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园管理中心、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级科目)17433.99万元。主要用于市公用局、园林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处理年度提级改造运营费用,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级科目)8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专项经费支出及污水处理年度提级改造运营费用。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0.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3.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用建设管理交流以及迎接各类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8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9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7.9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8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8年度收支预算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
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