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类别: | 工作动态 | 索引号: | QZ00403-2500-2018-00002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地震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30 | 备注/文号: | 泉震〔2018〕6号 |
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地震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办《转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州市安办《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地震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震情观念,安排好节日期间的震情值班工作,做好地震应急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各种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遵守值班工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确保监测预报和应急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正常的运转。
二、坚持做好每日的数据收取、入库工作,特别是九五转十五数据报送,有关地震办应按规范准时做好日志、预处理数据的报送工作。要认真做好周月会商和每月数据报表的报送,如有数据异常和仪器故障,应及时、准确落实,并在事发后立即通过电话方式上报市局,不得延误。
三、做好地震宏观观测资料的报送工作,每天将宏观资料报送到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对于出现的宏观异常,工作人员应在发现异常后立即进行核实,同时向市地震局值班人员报告,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
四、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一旦发生震情,要立即启动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相关的应急处置。
五、要做好各种监测设备、应急通讯和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通讯、数据传输的畅通,和仪器运转正常。
六、严格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开展工作,警惕地震谣传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泄漏任何地震预报信息,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一旦发生谣传,应立即查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平息,维护社会稳定。
七、各地震办值班人员应于每日14时30分-15时15分期间通过电话向市地震局值班人员报告当日情况(值班电话:22552338),由市地震局值班人员汇总后,于15时30分前将震情应急零报告报福建省地震局指挥中心。
八、各地震办应将春节期间人员值班安排表上传到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市局将对节日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各地震办领导在此期间若有长时间外出,应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法告知本单位和市局领导。
九、省、市局震情值班室电话:
省局:0591-87840422、0591-87833972(传真)
市局:0595-22552338、0595-22551180(传真)
泉州市地震局
2018年1月30日